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及有关单位: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含2009年度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中国外经贸发展与改革”专项课题及其它年度延期结项课题,提交材料同下)的结项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于2010224日将下列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文档)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1.《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公报》、《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学研究项目成果精华版》(上述三份材料单独装订,精华版按要求填写)和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负责人签章)。

2.其它需按照如下顺序装订的材料:

1)材料目录(含材料排序页码,材料的页码页下居中);

2)课题立项证书复印件(或课题批准文件复印件);

3)课题变更批复文件;

4)课题开题报告;

5)课题中检报告;

6)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专著不必装订);

7)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系列成果;

8)课题获奖及推广效益证明材料;

9)其它课题说明材料(非强制性要求,自愿装订)。

3.要求:

1)以上所有材料只需要A4纸打印、左侧装订即可,禁止使用夹子和彩色封面。

2)电子版要求:

每个课题建立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如“张三:课题名称”,Word文档“张三申请书”、“张三精华版”等;

每个部门将上交材料压缩,命名“**系校级结项”、“**系校级专项”和“**系校级延期结项”,请各部门秘书务必将常规结项、延期结项和校级专项分开上交。

附:1.(09新版)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2.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公报

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学研究项目成果精华版

4.汇总表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研处

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