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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

我国将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

            《人民日报》( 2016051906 版)

 

 

    本报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赵永新)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在今天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将从五个方面齐头并进,力争早日形成千军万马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格局。

  王志刚表示,在国家科改领导小组领导下,科技部会同18个部门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4月21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据王志刚介绍,《方案》面向“十三五”时期部署了8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全面推动各地方、各部门、各类创新主体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我国将从五个方面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激励创新主体积极投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一批机制灵活、面向市场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协同开展成果转化。

  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服务体系。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专业化、市场化的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鼓励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发展,完善技术转移机构服务功能。大力培育专业化技术经纪人,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军人才纳入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

  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围绕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绿色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发布一批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重大科技成果包,探索市场化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

  发挥地方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一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完善基层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平台和机制,通过成果转化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强化创新资源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健全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创新投贷联动、众筹等科技金融手段拓宽资金市场化供给渠道。推动军民科技成果融合转化应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又电 18日下午科技部组织召开视频会议,正式启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来自科技部、教育部、国资委、中科院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要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思路和重点任务,以更加创新、更加开放、更加系统的思路,来谋划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