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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推动一流专业建设和内涵发展,按照《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校字[2016]31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起草阶段

2020328日—202051日,由各院(部)组织各专业开展人才需求调研,进行20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

第二阶段:院(部)审核阶段

202052日—2020525日,各开课院(部)学术委员会对拟新增或撤销的课程进行论证,各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对论证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第三阶段: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阶段

2020526日—2020610日,由校教学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议。

第四阶段:校学术委员会审定阶段

2020611日—2020630日,由校学术委员会对审议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定。

第五阶段:发布与录入阶段

202071日—2020820日,由教务处对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汇编并组织录入系统。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各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职能和各院(部)学术委员会作用,增强校企协同育人力度,理清思路,责任到人,共同设计、论证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二)开展广泛调查研究

各专业要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专业发展前沿动态和同行业、同类别高校的建设状况,要深入行业企业一线,调研“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发展需求,全面了解社会对专业人才的岗位需求和知识能力结构需求;要认真听取任课教师和学生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综合分析确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凝炼专业特色。

(三)落实相关制度文件精神

各学院、各专业要潜心研究,落实相关制度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0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附件1),切实制定高水平人才培养方案,杜绝抄袭、拼凑、编造、虚假等行为。

三、提交材料与提交要求

(一)提交材料

 1.电子版材料

1)附件2XX专业2020年人才培养方案

2)附件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课程准入审批表—XX课程

3)附件4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课程撤销审批表—XX课程

4XX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

5XX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议纪要

6XX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人才培养方案审议决议

7XX院(部)学术委员会-人才培养方案审议会议纪要

8XX院(部)学术委员会-人才培养方案审议决议 

2.纸质版材料

1)附件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课程准入审批表—XX课程,一份。

2)附件4: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课程撤销审批表—XX课程,一份。

3XX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议纪要,一份。

4XX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人才培养方案审议决议,一份。

5XX院(部)学术委员会-人才培养方案审议会议纪要,一份。

6XX院(部)学术委员会-人才培养方案审议决议,一份。

(二)提交要求

 1.各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各院(部)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审议决议需委员会主任签字、加盖院(部)公章。

2.院(部)要严格执行课程准入与退出流程,新增课程须填写课程准入审批表,撤销课程须填写课程撤销审批表。

3.院(部)2020525日前,将以上电子版材料统一放在命名为“院(部)-2020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材料”的文件夹中,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iaowuchu3016@126.com,纸质版统一装档案袋(档案袋封面附内容目录)待疫情结束后报送教务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晓梅

QQ852962323     电话:***********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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