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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要点

研究水平与创新能力

 

研究方向与目标

研究方向、发展目标及总体定位。

研究、创新

承担国家和省(部)科学研究项目和经费。

科技成果

关键核心技术、行业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前沿技术突破情况

影响与贡献

对学科、领域科学发展的推动作用;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及对外服务。

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

 

队伍建设

研究队伍力量,知识、年龄结构;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带头人影响力;团队协作,学术环境。

人才培养

学科站点设置及增加情况;博士后、博士、硕士毕业或出站情况;吸收和培养优秀中青年人才情况。

实验条件

 

实验设施

实验用房和办公用房情况。

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配置、改善情况及运行状况。

 

 

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

 

对外开放与交流

设置开放基金和课题、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客座研究、共享实验设施和科学仪器资源、积极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加强国内外合作与学术交流等。

管理制度与运行

规章制度建设和运行管理;学术委员会作用;

组织管理与保障

 

主管部门指导、监管;依托单位管理与条件保障;年度总结报告制度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