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原动力”中国高校动漫出版孵化计划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7〕36号]文件,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和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要求,进一步支持引导优秀原创动漫作品的创作生产,提升动漫相关专业学生的创新创作能力,挖掘培育高素质原创动漫人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2017年继续组织实施“原动力”中国高校动漫出版孵化计划,我校将集中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孵化计划内容
孵化计划征集我校在校学生或师生团队正在创作或已创作完成的故事类漫画作品,并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织专家评审出优秀作品入选孵化计划。对于入选作品,将搭建孵化出版平台,组织动漫图书出版机构、期刊出版机构、网络出版平台等单位选择孵化,将作品转化为漫画图书、期刊连载漫画、网络漫画、手机漫画等漫画出版产品。
二、孵化对象和申报单位
孵化对象为我校2017年在读的全日制学生个人、团队或师生团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等创作者申报的,正在创作中(完成度在50%以上)或已创作完成,具有一定篇幅体量的故事类漫画作品。
孵化计划作品申报单位为“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或“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院”。
三、申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须于2017年9月25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对于反映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的申报作品,将予以重点关注。
2.申报作品应为2017年9月25日及以前创作的、尚未在境内外出版的作品,即申报作品2017年9月25日前尚未申领书号、版号或在网站上线。
3.申报作品应为以叙事为主的连续性分镜头故事漫画(含情感类漫画绘本),连环画、四格或多格形式不限。单幅漫画、抓帧、纯画集、文字配图、插图轻小说及类似作品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4.申报作品应为创作者原创作品。由文字形式改编的漫画作品(非文字版权授权情况下),若该作品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等主要内容与原著相同度超过80%(含80%),则不视为原创作品,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传统故事、民间传说、成语寓言、世界童话等改编漫画作品均可申报。
5.申报作品不得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6.申报作品须具有清晰合法的著作权,但不包括与外方合作版权的作品。
7.申报作品创作者近3年来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创作者,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五、申报材料
作品创作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2017年度《“原动力”中国高校动漫出版孵化计划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1份。
2.全体创作者及指导教师亲笔签名的原创作品承诺书1份。
3.作品简介1份,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创作者介绍、作品故事梗概、角色介绍、美术风格、作品优势及市场定位等内容。
4.创作者近3年来无违反新闻出版法律法规的声明1份。
5.申报作品样本实物1套,同时提供电子版1份。
6.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申报程序
2017年孵化计划实行纸质申报和网络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作品创作者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作品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于9月26日至30日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方网站(www.sapprft.gov.cn)首页“办事平台”栏目下的“‘原动力’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报。网络申报过程中,网络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版申报材料须完全一致,申报作品简介须以PPT格式提供,申报作品样本须以PDF格式提供。
纸质版申报材料由教务处统一汇总,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辽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经由辽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报送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划发展司。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孙晓梅老师,联系电话:86208771 8251(内线)。
七、激励举措
孵化计划将从所有申报作品中评选出入选作品,从所有申报单位和指导教师中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对入选作品、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将颁发证书,并补贴入选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对成功签约孵化的作品,将补贴出版费用扶持出版。
附件:
1.“原动力”中国高校动漫出版孵化计划作品申报书(2017年度)
2.“原动力”中国高校动漫出版孵化计划作品简介PPT模板
3.“原动力”中国高校动漫出版孵化计划作品申报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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