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籍注册管理,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办学秩序,学校开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1.新生信息核查
对2021级各班实际报到学生信息与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信息确认表(附件1)中的信息进行核对,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新生资料核查
(1)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并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对审查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情形的,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将组织专门排查,严防高考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加分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等情况发生。
(2)对专升本学生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核对毕业证书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发现未取得专科毕业资格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以上核查,请填写“2021级新生资料复查问题统计表”(附件2)。
3.新生录取资格核查
对新生录取相关信息及资料进行核查,请填写“2021级新生录取资格复查问题统计表”(附件3)。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二)有效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1.建立新生基本材料档案,材料包含学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信息复印件、考生档案、入学登记表等。
2.规范新生建档工作,认真核查新生考生档案,指导学生规范填写学生学籍簿、入学登记表等档案材料,确保学生学籍档案规范、完整。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反馈,并做好存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将计入部门绩效考核。
2.各二级学院于10月29日前向相关部门反馈复查结果。
(1)请提交附件1纸质版至教学发展与运行中心董老师处,以班级为单位,A3纸横向打印;
(2)请提交附件2电子版至学生指导与服务中心邮箱314551427@qq.com,纸质版至刘老师处;
(3)请提交附件3电子版至招生与培训中心邮箱273992698@qq.com,纸质版至李老师处。
三、联系方式
(一)教学发展与运行中心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8251(内线);86203007(外线)
(二)学生指导与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132(内线);86208201(外线)
(三)招生与培训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020(内线);86208758(外线)
附件1: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信息确认表
附件2:2021级新生资料复查问题统计表
附件3:2021级新生录取资格复查问题统计表
教学与科研部 教学与科研部 学生发展部
教学发展与运行中心 招生与培训中心 学生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