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 [2018]第68号
关于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新华社图像采集组的工作安排,新华社图像采集工作人员将于11月22日下午到我校进行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图像采集对象
2014级四年制学生、2015级三年制学生、2016级二年制学生。
二、图像采集地点
拍照地点 |
讲座楼302 |
讲座楼306 |
讲座楼406 |
候照地点 |
讲座楼301 |
讲座楼307 |
讲座楼407 |
三、图像采集时间和顺序
本次图像采集时间定于11月22日下午13:10开始,请各班级提前20分钟到达候照地点,具体顺序依据“各学院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四、图像采集要求
1.参加图像采集的毕业生必须是具有学籍的在校生。
2.参加采集的学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现场刷身份证进行采集。身份证临时丢失的同学请在对应采集教室等待其余同学采集结束后,单独采集。
3.本次图像采集教室布置由国际经贸学院负责讲座楼302、会计学院负责讲座楼306、信息管理学院负责讲座楼406。
4. 为保证拍照秩序和速度,图像采集的毕业生需提前10分钟做好采集准备。不允许在现场换衣服,学生不得穿毛领衣服,不许化浓妆,头部、颈部不准戴饰品,需露额露耳。
5.请各学院组织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务必于2018年3月1日--4月15日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图像校对、专业信息校对。教务处将定期发放未校对图像信息的学生名单,请各学院进行督促,如不进行校对,学历、学位信息发生错误,将导致学生就业、落户、考研等一系列严重后果,所有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6.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不再安排补采集,本次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采集的同学,请于2018年4月1日前联系所在地省会城市的新华社进行采集。填写图像采集卡的学校代码为:10841。
7.教育厅将删除无照片学生的学历信息。因此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参加图像采集,否则学历信息将无法查询。
8.在外地参加采集的同学,照片先由学生本人签收,学生收到后于2018年4月30日前通过邮局EMS方式邮寄给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保存,其余邮寄方式无法收到,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9.新华社辽宁高校采集中心地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75号(辽宁省政协对过路口北),学生散拍语音咨询电话:024-86896104。
附件: 各学院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时间安排
教务处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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