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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院(部):

为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师教学竞赛管理办法》,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为保证竞赛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竞赛采取校院二级管理制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竞赛的统一组织、管理、监督和评价反馈,各教学部门负责初赛,各承办部门负责决赛。

二、竞赛项目设置和竞赛方式

2020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共分为3大类12项,分别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承办,具体竞赛项目及承办单位见《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0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项目一览表》(附件1)。

三、参赛人员

学校全体在编授课教师,重点鼓励推荐教师团队参赛。

四、竞赛时间

初赛:2020年5月-2020年10月

决赛: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五、竞赛要求

(一)撰写实施方案安排

1.各承办单位请参照国家级、省级相关竞赛标准按照竞赛项目撰写竞赛实施方案,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2.各教学院(部)参照竞赛实施方案,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撰写部门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初赛实施方案,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3.实施方案需明确竞赛时间、地点、评委、评分标准、实施方式等相关信息。

(二)参赛人数和作品要求

1.本次竞赛决赛需要各部门根据承办单位竞赛实施方案要求推荐教师参加。推荐名额均按所在部门教师总数的10%计算(四舍五入),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教师团队参赛按1个推荐名额计算,团队人数不得超过3人。

2. 团队参赛充分发挥合作精神,开展团队集体研讨,展示环节由团队推荐一名成员完成。

3.曾荣获过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相关竞赛奖项的作品不得参赛;同一个作品如果没有实质性改变,不能同时参加其他竞赛项目。

(三)评委要求

1.初赛评委由各院(部)自行安排,决赛评委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竞赛评委原则上需来自学校教育教学评审专家库,要求具有高级职称、丰富的教学经验,或根据竞赛实际需要具备相关的资格证书及有竞赛获奖经历的教师等,每个评委不能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不包括两个)竞赛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要求。决赛评委需赛前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2.评委要秉承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分。

(四)提交材料安排

材料名称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

2020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各承办单位

2020年5月

25日之前

2020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初赛实施方案

各教学院(部)

2020年6月

8日之前

2020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决赛推荐名单(附件2)、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决赛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3)及参加决赛的作品

各教学院(部)

2020年10月

2020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决赛成绩排名表(附件4)

各承办单位

 

2020年12月

 

六、奖励办法

1.本次竞赛奖励依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进行,获奖者将在2021年教学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

2.学校将根据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结果,择优推荐参加2021年度辽宁省、国家教育教学相关大赛。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外线86203007、内线8251

邮箱:jiaowuchu301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