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网站公告» 关于组织2018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学生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8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学生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2017-11-08

关于组织2018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学生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上半年汉语教师者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7〕274号)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1960名普通志愿者。

岗位信息详见http://www.lnen.cn/jygl/gjjl/hytg/

二、报名对象

    2018年应届毕业生。掌握赴任国语言、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报名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德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四)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甲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五)年龄原则上在22-50周岁之间;

(六)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平台申报

1.申报人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注册新用户,填写基本信息。

2.选择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在线提交。

3.在线生成 PDF版中、英文《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在线上传提交。

(二)学院审核

申报人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审核。

1.签字版中英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审核表》(一式三份)

3.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学院报送

所在学院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并严格做好政治审查和把关,并做出政治表现评价和鉴定(电子版)同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17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国际交流部

     注:学院须在《审核表》(一份)、与原件校验合格后的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附件材料(一份),盖学院公章。

 

联系人:孙一  王蕴

联系电话:0411-86208809  

附件下载:关于组织2018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学生志愿者报名的通知+岗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