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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析报告的通知

教质字 [2020] 03号

各教学部门:

为全面落实学校“1+N+1”工程,促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按照《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教字[2019]11号)和《关于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教质字[2019]11号)的要求,学校于2019年5月-11月开展了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本次评价采取校院(部)二级同步评价方式进行。学校在每个教学部门抽取一定比例教师作为评价对象,组织校级督导专家听课,依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评价表》评价标准从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教师素养等方面对被评价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2019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析报告》(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请相关部门针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在今后的教师培训以及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运行过程中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并进行持续改进。

 

附件:《2019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