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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圆满完成2017-2018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专项评价工作

评价是形式,改进是重点;监督是手段,引导是目的。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坚持“评、促、改、引”相结合,是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校院二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今年4月至6月,学校组织开展了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专项评价工作。

在此次评价中,63名校级督导对31位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了评价,共听评课93人次;各院部督导对137名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了评价,共听评课260人次。日前,评价圆满结束,取得了预期效果。

评价组织有保障,校院二级同步评

本次评价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全面领导,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采用校级督导团抽查评价与院(部)督导组自查自评相结合的校院二级同步评价方式进行。校院二级评价均有方案,有听课记录,有评价表记载,对评价成绩进行汇总,撰写评价分析报告。

评价单位全覆盖,对象选择有重点

本次评价覆盖所有教学部门。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在考虑院部、专业、职称、教龄、评教结果以及上一年考核成绩等多方面因素,选取不低于15%的教师作为听课对象,组织校级督导团开展校级评价。院(部)自评由各院(部)制定二级督导组评价方案,组织院(部)督导组专家,选取新任教师、新开课教师、年轻教师等不同群体,对本部门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自查自评。

评价指标更完善,评价形式更丰富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对《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评价表》中的评价指标做了修订,把教学文件和学生作业单列为课后检查项目,由教务处和质量办对作业设计的内容、形式、难度和教师批改情况进行检查赋分,强调了教师课堂教学全过程对学生知识掌握与运用的检验和指导,强调教师教学对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修改后的评价指标对更加全面、科学、合理。部分院部除了听评课,还采用了教学技能评比、督导与学生座谈、学生课堂教学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价,使评价工作更加客观和深入。

评价结果促改进,适时监督重引导

每门课程选取两名同行督导和一名职能部门督导参与评价,并在相应的评价表中赋分及填写评价和建议。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汇总了督导专家的评价、建议和分数,将结果以《课堂教学督导意见反馈及跟踪表》的形式反馈给各院部及教师。院(部)自评由各院(部)制定二级督导组评价方案,组织院(部)督导组专家以听课的方式对本部门教师进行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不足。各院部组织教师根据不足进行整改,对于受到好评的教师的教学方法或教学设计,各院部树立优秀典型,组织教师观摩学习,以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共同提升。(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