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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课程评估报告的通知

教质字 [2021] 16号

各教学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课程建设与改革,全面提高课程建设总体水平,根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0]77号),学校于2021年3月至7月组织开展了2021年课程评估工作。评估专家组对照7个一级指标和19个二级指标,从课程教学理念与目标、课程团队、课程资源、教学组织与实施、考核评价、课程特色和规范性评价等方面对42门课程的建设与实施进行了全方位评价,提出存在问题,给出了改进建议。现将《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课程评估报告》(见附件)予以发布。

请各部门对照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结合部门实际,从本部门课程建设全局出发,制订本部门课程评估整改方案(1500字-2000字),列明整改清单,确定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和进度安排,并于2021年8月30日16:00前提交整改方案,电子版发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邮箱:luibe_zlb@163.com,邮件命名方式:XX部门2021年课程评估整改方案,纸质版须加盖部门公章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学校内线8355。

 

附件:《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课程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