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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二级教学部门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的通知

教质字 [2019]30

 

各二级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继续推进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改革和建设,完善内部质量监控体系,切实提高我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依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评价体系(二级学院)》和《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评价体系(其他教学单位)》,学校将对各二级教学部门2019年度的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进行评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1912月11——201912月30

二、评价组织

本次评价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全面领导,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牵头,协同督察办、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实验中心、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人事处和科研处、党委工作部共同实施。

三、评价对象

评价以各教学部门2019年度本科教学工作为对象,按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四、评价内容

具体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及评价指标等见《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评价体系(二级学院)》(详见附件1),《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评价体系(其他教学单位)》(详见附件2)。

五、评价要求

1.请各协同部门按照评价指标体系,汇总整理各二级教学单位相关数据,并依据汇总数据和部门分工填写二级学院和其他教学单位质量评价得分一览表(详见附件3、附件4)。

2.每项指标评分需附评价依据说明,并以word形式提交。评价数据务必真实、准确,所有赋值保留两位小数。坚决杜绝错误数据,特殊情况须予以说明。各部门主管领导严格审核,做好把关工作。

3.请各协同部门于12月30日下午16:00前,将质量评价得分一览表及评价依据说明,发至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邮箱luibe_zlb@163.com。                            

附件1: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二级学院)

附件2: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其他教学单位)

   附件3: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得分一览表(二级学院)

   附件4: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得分一览表(其他教学单位)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九十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