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为有效运行《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落实“一纲两表一流程”文件精神,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工作的质量监控,学校组织开展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工作的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部门自检阶段:20191111——11月17

2.学校检查阶段:201911月18——122

二、检查依据

依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学质量标准一览表》和《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学质量保障项目执行与监控一览表》中[3.4.3]实践教学管理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监控点要求,按照《辽宁对外经贸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并结合学校毕业实习相关管理规定,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的规范性和质量。

三、检查对象及内容

主要包括教务处及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实施过程管理情况、制度执行效果情况和总体质量等。

(一)教务处

检查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和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检查情况。

(二)二级学院

检查二级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工作具体的组织、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工作等实施情况。

1.检查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制度建设与规范性情况,质量监控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情况;以及是否对《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专项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制定预防措施,是否在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进行有效改进。

2.检查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质量、能力水平以及成果质量等情况。

3.检查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查及处理情况。

4.检查二级学院各专业实习工作的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和执行效果等情况。

(三)论文、实习材料抽检

对二级学院各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材料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为2019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5%教务处于11月14日向质量办提供《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和《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学校于11月18日到教务处抽取试卷(每个学生的论文和实习材料单独装袋)。

四、组织实施与检查要求

1.本次检查由主管教学副校长直接领导,成立评审小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牵头,教务处合作实施。评审小组成员由校级督导组成。

2.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需围绕相关评价指标形成本部门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工作自评报告,并11月17日前XX部门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工作自评报告》(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及支撑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luibe_zlb@163.com。

3.评审小组对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工作的总体情况、抽检论文和实习材料进行检查,并按评价指标(详见附件1-6)进行赋分。

4.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依据评审小组检查结果,形成检查报告,并提交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请各部门重视并配合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工作专项检查,共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工作水平,促进学校实践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附件: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评价指标(教务处)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二级学院)

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评价指标

4.本科毕业实习组织管理工作评价指标(教务处)

5.本科毕业实习组织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二级学院)

6.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毕业实习报告质量检查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