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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教质字 [2019] 24

各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推进我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及时更新我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一、数据采集内容

本次数据采集涉及到本科教学管理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1.学校基本信息;2.学校基本情况;3.教职工信息;4.学科专业;5.人才培养;6.学生信息;7.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共涉及七大类、84个数据表和700多个数据采集项。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校办、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财务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三、时间安排

1.平台录入“基础数据”并审核:912-920日;

2.校级审核、反馈及部门修改:923-927日;

3.平台录入“其他数据”:10月7日-1018日;

4.校内审定、反馈: 1021—1025日

5.部门更新再提交:1028-1030日;

6.发布校内状态数据分析报告11月1-11月14日

7.学校上报数据:11月15日-11月18日;

8.学校及填报部门工作总结: 11月15-11月30日。

四、工作进度及具体内容

    数据采集的详细工作安排见《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请各部门充分认识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研究《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按照进度安排准确、及时进行数据采集,切实加强我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常态监测工作。

 

附件: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