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审核评估> 评建动态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试办专业评估标准(试行)

说明:

1.本评估标准共设置二级指标13项,其中带“*”的为重要指标,共9项;评估等级分为ABCD四级,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2.评估结论分为三种: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合格标准为:A10C2D=0,其中重要指标A7C1

基本合格标准为:A+B10D1,其中重要指标A+B7D=0 


附件下载: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试办专业评估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