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办电[2019]232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全面推进消防工作责任的确认和落实;进一步深化火险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在开展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地毯式火险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即查即改,真正做到对隐患不推诿、不过夜;进一步完善火灾防控的制度、技术手段和措施。
二、工作时间及步骤 :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12日前)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认真研判本单位冬春季节火险隐患形势,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动员部署,逐级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全方位、无死角落实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按照工作方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开展自检自查,特别是加大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自查力度,针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3月30日前)
学校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频发期,用火、用电大量增加,节日集中,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将消防安全工作落至实处,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部位和具体人员。
(二)严格督导 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全面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加强火灾事故防范,要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确保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手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齐抓共管 形成合力
各部门要明确消防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强化管理,抓好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部门联动效应,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时按要求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全力维护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安保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