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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处工作职责

   安保处工作职责

    安保处作为学校党委领导下的职能部门,承担着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做好校园内的国家安全、保密、治安、消防、交通、警卫、门卫、巡逻、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党政领导的精神和指示,安保处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加强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以“维护校园稳定、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顺利进行

    安保处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制定、修订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校园安全的各项规定、要求和工作部署情况。

二、负责学校政保调研工作。收集有关国家安全方面的信息,掌握校园政治安全动态;协助配合有关单位开展专项工作。

三、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负责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能培训;监督、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工作。

、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工作。在公安机关指导下,防范、制止违法犯罪活动,防范、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校园刑事、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报备。

、负责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校园交通管理和交通秩序;规划、建设校园交通基础设施;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校园内的交通事故。

、负责学校校门秩序管理工作。协助地方行政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秩序治理工作

、负责学校公共区域技术防范工作。负责公共区域技术防范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监督、指导各单位技术防范工作。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